永城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7 15:01:56
债掌舵执行悬赏(不良资产)小编整理发布:
被执行人:潘峰,男,1964年5月4日出生,汉族
户籍地: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曹楼市场
执行依据:(2022)豫1481民初677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100000元(申请时登记金额)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前
悬赏条件及奖励:
1、举报人提供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经本院实际执行到位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整;
2、举报须符合悬赏执行的相关规定,禁止举报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本院对举报的单位或个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19836536779
联 系 人:周法官
本院督促被悬赏人见到本悬赏公告后主动联系法院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